各二级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提升新党员的思想素质与理论水平,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十八期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2016年5月以后入党的新党员和需要培训的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7日—12月21日
三、培训要求
1.各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于11月30日(星期三)前发至党校OA邮箱,每组在20人左右。
2.各单位指定一名带队老师、一名学生总负责人和每组一名小组长,协助管理并完成教学安排的其他学习、交流和讨论任务。
3.培训中,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听讲,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4.培训期间一般不予请假,确需请假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单到党校网页下载。无故旷课一次、请假超过两次或出现违纪行为将不予结业。
5.被批准允许请假者,需认真自学所缺课程内容,向党校提交个人自学笔记,否则视为旷课。
6.每位学员要围绕授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培训心得,作为党校培训结业鉴定的依据之一。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迹工整,不得网络抄袭,并于12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党校办公室。校党校审查合格后移交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存档。
附件: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第四十八期新党员培训班计划表
组织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
党 校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