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建档立卡系统向我校下发兜底类型学生名单。经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名单内学生的困难认定情况和实际家庭情况进行复核,根据《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拟作出如下调整:
葛昌辉,学号201921051041,体教1912班学生,自2022年3月起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由“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280元/月调整为450元/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分团委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6183170(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6180036(院团委办公室)
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4月11日